阳山县太平镇2020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2020年就业工作,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增收,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太平镇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
男性:18-59周岁(1961年9月30日—2002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女性:18-49周岁(1971年9月30日—2002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月工资总额1410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太平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4.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太平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现场填写)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四、资格审查
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针对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不需笔试。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镇组织办、人社所、扶贫办三方联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应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并把体检结果交到招聘单位,如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求,将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太平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村委会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获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近三个月内有参加职工医保,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报名。
(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5)太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2、阳山县太平镇2020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阳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